批准Natexis Banque 转让银行牌照予 Natexis Banques Populaires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00年7月3日)宣布,已根据《银行业条例》批准Natexis Banque (NB)转让银行牌照予Natexis Banques Populaires (NBP)。

NB与NBP在2000年6月30日在法国进行合并,上述转让批准亦于同日生效。

上述合并后,NBP继续经营银行业务,NB则被解散。透过转让银行牌照的安排,NBP将可继续经营原本由NB香港分行在香港经营的银行业务。

NBP由法国的银行监管机构Commission Bancaire直接监管。

转让银行牌照后,NBP香港分行将会继续经营NB香港分行原有的业务,并以批发及商业银行业务为主线,包括银团贷款、商业贷款和贸易融资。

由于是项批准只涉及银行牌照的转让,所以香港银行总数维持不变,仍然为153家。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或
新闻组经理黄咏华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7月3日


日期:2024/05/09点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