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宣布,由于德富国际评级公司(德富国际)已被Fitch IBCA Inc. (Fitch IBCA) 收购,两者的业务并已于6月1日合并,所以由即时起,终止就《税务条例》第14A (4) (b)条下的宽减利得税计划承认德富国际给予的评级。
金管局得悉由2000年6月1日起,德富国际及Fitch IBCA 给予的评级亦已合而为一,由Fitch IBCA 以Fitch之名义营运 。有关详情,可参阅Fitch IBCA 的评级声明。
根据在1996年5月24日生效的宽减利得税计划,来自合资格债务证券的利息收入和买卖利润,会按相当于利得税率50%的优惠税率征收利得税。如要符合宽减利得税资格,除了其他准 则外,有关债券须获金管局认可的评级机构给予的最低信贷评级要求。
在德富国际除名后,金管局自1996年5月起就宽减利得税计划承认的5家信贷评级机构如:
认可评级机构 | 最低评级要求 |
Fitch IBCA | BBB- |
R&I | BBB+ |
汤臣百卫 | BBB+ |
穆迪 | Baa3 |
标准普尔 | BBB- |
金管局保留权利,可不时就认可评级机构名单和最低评级要求作出修订。
发稿:香港金融管理局
日期:200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