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司长曾荫权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在香港设立分处。该分处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基金组织于9月23日在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于布拉格举行期间正式签订谅解备忘录后成立。他说:「基金组织在香港设立分处,可突出香港作为区内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卓越地位。」
曾荫权说:「我很高兴指出,国际金融公司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复兴银行)亦已决定在香港设立联合区域办事处。」联合区域办事处将于签署有关文件后在香港开始运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说:「这两个办事处的设立对香港来说有正面的作用。我们期望与这两个办事处紧密合作,并乐意随时提供协助,以促进它们在香港的工作。」
编辑注意:
随附资料包括:
一幅签订谅解备忘录仪式的照片。图左为基金组织总裁Horst Kohler、图中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图右为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陈德霖。
由基金组织发出有关在香港成立办事处的新闻稿。(只有英文版)
有关基金组织、国际金融公司、复兴银行和香港两个办事处的资料。
如有查询,请致电:
金管局:
陈民杰(新闻组) (852) 2878 1480
基金组织:
李威廉(基金组织香港分处常驻代表) (852) 2878 7303
David Hawley(基金组织设于布拉格的新闻统筹中心)(420) 2 6117 3151
国际金融公司/复兴银行
Javed Hamid (国际金融公司/复兴银行联合区域办事处主管)
(852) 2509 8100
Mark Constantine (国际金融公司设于布拉格的新闻统筹中心)
(44) 790 999 5701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9月24日
基金组织香港分处
基金组织在1945年成立,主要目的是促进国际金融合作和汇率稳 定,以及协助其成员处理国际收支平衡问题。基金组织向出现收支平衡问题的国家提供贷款,并定出更正措施以恢复平衡。
基金组织在全球79个国家共派驻了75位常驻代表,基金组织香港分处将作为基金组织设于北京的驻华代办处的附属单位。基金组织在香港设立分处,让基金组织能更有效监察香港这个重要国际金融中心的经济与金融发展,以及更深入分析亚洲区的发展对香港的影响。基金组织委任了李威廉先生为香港分处的第一任常驻代表。
有关香港分处的谅解备忘录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先生与基金组织总裁Horst Kohler先生签订,内容列载赋予香港分处及其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权。
国际金融公司与复兴银行的联合区域办事处
复兴银行在1945年成立,国际金融公司则在1956年成立,它们均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复兴银行的主要职责是向成员国的政府透过提供贷款及顾问与技术协助,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至于负责私营部门工作的国际金融公司则以借贷、股票投资、担保及备用信贷的形式,向发展中国家的公司提供融资,从而推动私营部门活动。
为配合世界银行集团分散管理的目标,使管理层与工作人员能与其服务的客户及市场的关系更为密切,国际金融公司与复兴银行决定在香港开设联合区域办事处。该处会作为国际金融公司及复兴银行在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的私营部门发展活动的地区管理办事处。区域总裁Javed Hamid先生获委任为联合区域办事处的主管。联合区域办事处的成立会刺激区内,特别是中国的私营部门投资,同时又可为香港带来更多商机,并可促进国际金融公司在香港以至亚洲区的融资活动。
国际金融公司与复兴银行将于日内在布拉格就于香港设立联合区域办事处,与中国财政部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行政安排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