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1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步伐放缓。

1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保持平稳为105亿元,而1999年12月份则录得36.1%的增幅。新贷款平均金额由12月份的145万元,减少至1月份的141万元。

1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由1999年12月份的144亿元,减少至131亿元,减幅为9.0%。再融资贷款金额自1999年8月以来首次下跌,惟仍占新批出贷款总额52.6%(1999年12月份为51.1%)。月内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减少6.3%,由1999年12月份的108亿元减少至101亿元。

1月份新批出按揭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轻微下降,由1999年12月份的57.6%减少至57.0%。贷款平均合约期由194个月缩短至187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3%涉及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按揭贷款息率方面,新批出贷款中,以最优惠利率批出的贷款比率由1999年12月份的85.3%,下降至75.3%。按揭全期以低于最优惠利率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20.4%,1999年12月份则为10.5%。

相对于1999年12月份录得的0.21%增幅,1月份未偿还按揭贷款则保持平稳。截至1月底,过去3个月的按年计算未偿还贷款增长率上升0.4%,而1999年12月份数字则没有变动。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由1999年12月份录得的4.0%,下降至3.6%。

1月份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由1999年12月份的1.13%,上升至1.16%。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表示:「按揭减息战继续加剧,部分情况的息差甚至只能仅仅弥补贷款首年的融资成本。金管局认为这种发展形势极不健康。」

1月份用以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1999年12月份的1.63亿元,上升至1.67亿元。未偿还贷款总额则上升700万元,至64.9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2月28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日期:2024/05/08点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