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利率规则》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2000年5月30日)公布,将于2000年7月3日撤销7日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规则》,以及撤销有关存款赠品的限制(但不包括港元储蓄及往来帐户)。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说:「金管局一直密切监察经济和金融环境,并认为应按原定计划如期撤销利率管制。此一意见得到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银行业务谘询委员会及接受存款公司谘询委员会的赞同。因此,第一阶段的撤销《利率规则》措施会如期于2000年7月3日实施。」

此措施是分两阶段撤销余下《利率规则》的首阶段,其目的是促进市场开放,以及加强银行业内的竞争。撤销《利率规则》也是改革及进一步发展银行业的整体计划的一部分。根据第一阶段的撤销《利率规则》措施,7日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规则》,以及有关存款赠品的限制(但不包括港元储蓄及往来帐户)均会撤销。第二阶段撤销储蓄及往来帐户的《利率规则》的措施将会在第一阶段措施实施12个月后推行,但须视乎当时的金融与经济环境而定。

金管局在评估目前的金融和经济状况时,考虑了以下的监察指标:

  • 香港基本经济表现有所改善(本地生产总值已连续4季录得实质增长);

  • 银行业没有出现盈利受压的情况(本地银行在2000年第1季录得的除税前经营溢利较去年同期显著上升);

  • 在一段长时间内利率波动情况相对较低(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与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的差距与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前的水平相近);

  • 银行业「特定分类」贷款比率有所改善(本地银行的「特定分类」贷款比率由1999年9月的10.33%高位,下降至2000年3月的9.28%);

  • 资本充足比率保持稳定(银行业资本充足比率在2000年第1季仅略低于19%);及

  • 没有可预见而重大的国际或地区性经济动荡。

简达恒又说:「尽管第一阶段撤销《利率规则》措施影响比较轻微,但此举标志着银行体系在迈向全面撤销利率管制方面又跨前一步。金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第一阶段措施对银行的影响,以及明年推行最后阶段撤销《利率规则》前市场的发展。」

附件

一篇有关「撤销《利率规则》」的最新文章(刊载于明日出版的金管局季报五月号),随附本新闻稿一并发放。

如有查询,请致电:

新闻组经理冯惠芳  2878 8246 或
新闻组经理卢曼清  2878 1843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5月30日


日期:2024/05/08点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