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4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减少。
4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减少至101亿元,减幅为6.4%,而3月份则上升8.2%。新贷款平均金额由3月份的143万元,减少至4月份的138万元。
4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由3月份的162亿元,大幅下跌至130亿元,跌幅为19.6%,主要由于一手市场销售放缓所致。再融资贷款的总额连续两个月上升,占新批出贷款总额46.4%(3月份为32.8%)。4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则下跌17.9%,由3月份的122亿元减少至100亿元。
4月份新批出按揭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由3月份的58.1%下降至57.5%。贷款平均合约期由205个月缩短至199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2%是属于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按揭贷款息率方面,按揭全期以低于最优惠利率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比率为76.8%,3月份则为65.1%。
4月份未偿还按揭贷款轻微上升。截至4月底的3个月内,按年计算的未偿还贷款增长率为1.5%,而3月份的增长率则为0.2%。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由3月份录得的2.8%,下跌至4月份的2.6%。
4月份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轻微上升至1.18%(3月份为1.16%)。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表示:「4月份批出的按揭贷款中,以低于最优惠利率1.5%以上批出的占55%,由此可见银行在争取新按揭业务的竞争情况。由于银行的资金成本相对偏低,可暂时抵销贷款息差收窄的影响,但是我们不能假设这种情况会持续下去。」
4月份用于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3月份的6,400万元减少至1,500万元。未偿还贷款总额则减少1.19亿元,至6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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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
新闻组经理黄咏华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5月30日
附件说明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及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