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于2000年1月20日批准公布)
注:财政司司长在征询外汇基金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后,已批准本会议记录第6至10段所述,委员会建议的支持组合和投资组合之间的资金调拨安排。
1999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期间货币发行局的运作
1. 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会)获悉,由于受到正面经济消息刺激,加上股市交投较活跃,以及投资者普遍视香港为过渡2000年的安全港,所以报告期内对港元资产需求持续强劲。与总结余适用的兑换保证汇率相比,港元市场汇率略为转强。截至1999年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止,银行同业拆息普遍上升,部分反映跨越2000 年1月1日的银行同业借贷需要支付溢价。报告期内货币基础由2,001.8亿港元增加至2,346.3亿港元,反映假期期间对现金的季节性需求,以及千禧年来临前增持现金的趋势。委员会获悉,总结余在12月30日高达79.6亿港元,是1998年9月推出7项技术性措施以来的最高水平。
2. 报告期内货币发行局运作报告载于附件A。
1999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期间的千禧年指标报告
3. 委员会审阅了最后一份就过渡千禧年而准备的每月市场指标报告(报告期由1999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委员会成员获悉,本港财经界顺利过渡 2000年的同时,各市场及普罗市民的表现亦符合理性,并显示对顺利过渡的信心。报告期内流通银行纸币显著增加,未赎回负债证明书由11月底917亿港元,增加至圣诞假期前1,092亿港元,并于12月底进一步增加至1,182亿港元。以上12月份增加265亿港元的幅度,较过去几年圣诞假期期间约50 亿港元的增幅显著增加。流通银行纸币上升,反映银行和普罗市民增持现金的整体趋势。
4. 委员会获悉,报告期内银行持有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比重增加(由82%增至87%),港元银行同业拆息与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差距亦略为扩大。这种变化反映银行体系流动资金充裕,以及2000年临近银行利用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进行流动资金管理,形成对这些票据及债券的需求上升。委员会成员获悉,两者之间的息差在进入2000年后已经收窄。委员会成员亦获悉,接近12月底时1星期港元收益率曲线突然上升,情况与其他主要货币的相近。
5. 委员会获悉,为过渡2000年而推出的扩大贴现窗或定期回购协议,在报告期结束时仍未经使用,而且由于银行体系流动资金增加,即使常设的贴现窗借贷活动亦显著减少。
支持比率的变动
6. 继于1999年3月份的会议上研究过支持比率在不同情况下的变动后,委员会再审阅了一份有关支持比率走势的政策文件。委员会从该文件了解到支持比率过去的实际变动和未来的变动预测分析。整体而言,支持比率由1998年底约108%,上升至1999年11月的111%。根据预测,预计未来12个月支持比率将会继续上升。委员会成员获悉,支持比率的变动一般受三项因素影响:货币基础的变化;净投资收入;以及重估收益和亏损。三者之中,净投资收入是支持比率上升的主要动力。
7. 在支持比率持续上升,以及支持组合资产(按照规定,这类资产必须具备高流动性)的回报率普遍低于投资组合资产的前提下,委员会审议了限制该比率上升或调低该比率的方案,其中包括扩大货币基础或调拨支持组合的过剩资产的做法。
8. 关于扩大货币基础的方案,委员会成员认为要达到这个效果,唯一的实际办法是增发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此举利用市场力量以吸引接近同等数额的资金流入,从而扩大货币基础,并使支持比率下降)。然而,委员会成员亦了解到,有关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的发行已有明确指引,这些指引一直运作顺利;而且容许支持比率的变动来决定货币基础的调整,并没有合理的经济理据支持。此外,委员会亦了解到在某些情况下,私营机构发债活动亦可能会受到增发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影响。总括而言,委员会成员对此方案不表赞同。
9. 委员会成员较赞成的做法,是将支持组合的过剩资产转拨至投资组合内。委员会成员认为,应制定支持比率的触发上限,以防比率超越某个特定水平;相反,亦应设立一个触发下限,一旦支持比率不升反跌,甚至跌至该特定水平,便可向支持组合注入资产。
10. 具体上,委员会建议触发上限应该定为112.5%;当支持比率升至此水平时,便应调走支持组合内的部分资产,使比率恢复至110%。另一方面,委员会又建议设立105%的触发下限;当支持比率跌至此水平时,便向支持组合注入足够资产,使比率恢复至107.5%。这套方案的好处是同时设立上下限的对应安排,而有关安排既可确保支持组合经常有足够和流动性高的资产,亦使支持组合内的过剩资产(这些资产明显超出支持组合具体需要的范围)能以更灵活的方式管理。此外,这做法对货币基础不会造成影响。
金管局进行的外币交易的结算
11. 委员会审阅了一份有关结算金管局所进行的外币交易的文件。委员会成员讨论了是否需要提供以「T+0」,而不是「T+2」为结算基础的兑换保证,以改进利率调节机制。委员会又研究了现行在港元汇率偏高时出售港元,应否保留可以按「T+0」结算的弹性做法。委员会成员指出,兑换保证改为「T+0」结算基础技术上是可行的,但由于现有的做法反映市场一贯传统,而且建议的新安排并无明显好处,因此赞成保持现状。委员会成员亦认为,当金管局在港元偏强时出售港元,应保留可以按「T+0」结算的弹性做法;此外,此类交易所报的「T+0」汇率亦应继续根据两项参考因素定出:一是市场的现货汇价(T+2),一是港元息率(以交易对手借入两日资金所需的息率计)与美元短期市场息率的差距。然而,委员会成员认为若情况有变(如市场惯例改变或实行双向的兑换保证),委员会便可能要重新审议现有的安排。
本年内的会议日期
12. 委员会审议了未来一年的会议日期表,并决定每两个月开会一次,如有紧急事务,将可能召开特别会议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