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2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经过连续5个月下跌后,1999年12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有所增加。

12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由11月份77亿元增加至105亿元,增幅为36.1%(11月份录得5.0%的减幅)。新贷款平均金额由11月份的134万元,增加至12月份的145万元。

12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增加10.4%至144亿元(11月份为131亿元)。再融资贷款持续增加,占新批出贷款总额51.1%(11月份为50.6%)。月内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增加1.2%,由11月份的107亿元,增加至108亿元。

12月份新批出按揭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微升至57.6% (11月份为57.0%)。贷款平均合约期为194个月(11月份为199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4%涉及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按揭贷款息率方面,新批出贷款中有85.3%以最优惠利率批出(11月份的比率为91.6%)。按揭全期以低于最优惠利率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10.5%(11月为2.4%)。

12月份未偿还按揭贷款增加0.21%,而11月份则录得0.12%的减幅。截至12月底,过去3个月的按年计算未偿还贷款增长率没有变动,而11月份则为负0.7%。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由11月份录得的5.0%,下跌至4.0%。

12月份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下跌至1.13%(11月份为1.17%)。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表示:「从再融资贷款所占比率上升及以按低于最优惠利率批出的贷款所占比例增加,可见银行按揭贷款业务竞争继续加剧。然而,贷款拖欠比率再次下降,显示按揭贷款组合的资产素质继续保持良好。」

12月份用以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11月份的1.12亿元,上升至1.63亿元。未偿还贷款总额下跌0.3%,至64.9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0年1月27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日期:2024/05/08点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