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组织发表有关香港符合国际透明度准则的报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基金组织)于9月21日发表有关香港《符合国际透明度准则的报告》(《透明度报告》)。该报告最初称为《提高透明度的报告》,是基金组织所制订的多个试验性研究报告的其中一个。目的是按照现行国际惯用标准,检讨个别经济体系的透明度情况。

《透明度报告》赞扬香港在数据公布、财政政策、货币和金融政策,以及银行监管四个环节上均已达到很高的透明度。此外,该报告简述香港在四个非核心环节的自我评估,包括证券市场监管、保险业监管、会计和审计方式。

该报告指出,香港有关当局明白到决策制度和监管机制维持高度透明,是经济管理迈向成功不可缺少的元素。当局在处理该报告所述的多个范畴时已充分体现这方面的考虑。

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表示:「我们很高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一步确认香港金融市场的政策制度具透明度和规范化,符合国际标准。」

《透明度报告》由基金组织编制,以协助个别经济体系的有关当局认定可以增加透明度的地方,并且让这些经济体系了解本身符合国际认可标准的程度。香港是应基金组织于99年2月邀请成为首批参与这项试验性研究的经济体系之一(其他包括英国、澳洲和阿根廷)。香港金融管理局于99年5月联同库务局、财经事务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保险业监理处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完成有关问卷和自我评估报告。基金组织职员于99年6月访问香港,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讨论香港提高透明度的方法后,着手编制 《透明度报告》 。

报告全文载于此处注1)。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9月22日

 

注1 : 有关基金组织《透明度报告》试验性研究的其他资料,请参阅基金组织网页(http://www.imf.org)。


日期:2024/03/13点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