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6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1999年6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稍为增加。

6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由5月份138亿元上升至141亿元,升幅为2.4%(5月份录得的升幅为50.4%)。新贷款平均金额由5月份的153万元,增加至6月份的158万元。

6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上升1.5%至156亿元(5月份为154亿元)。6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亦上升4.5%,由5月份的112亿元,上升至117亿元。

在6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贷款中,平均按揭比率为57.35%(5月份为57.03%),贷款平均合约期为201个月(5月份为204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7%涉及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由于6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增长步伐放缓,未偿还按揭贷款增加0.8%,较5月份的1.14%增幅为低。截至6月底,过去3个月的按年计算未偿还贷款增长率由5月份的8.9%,上升至10.1%。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与5月份录得的数字相同,仍为8.2%。

6月份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由5月的1.16%下降至1.14%,是金管局在1998年6月开始收集有关统计数字以来首次录得跌幅。

6月份的按揭贷款息率无大变化。新批出贷款中有87.2%以最优惠利率批出(5月份的比率为86.6%)。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表示:「按揭贷款拖欠比率下降,令人十分鼓舞,但我们仍需收集较长时间的数据才可确定下降趋势会否持续。」

6月份用以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5月份的2,500万元,增加至6,200万元。未偿还贷款总额则下跌1.54%,至69.9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7月28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日期:2024/03/13点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