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今日(1999年7月21日)公布下述事项:

中期业绩

根据未审核中期业绩(见附件A),截至1999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除税后经营溢利为1.533亿港元,较上年度同期多1.285亿港元,增幅达518.1%。按年计平均股东资金回报率为14.1%(1998年:5%)。

总资产由上年度同期42.583亿港元,增加148.7%,至105.897亿港元。按年计总资产每月平均回报率为2.7%(1998年:2%)。

按揭证券公司在截至1999年6月30日的损益帐就呆坏帐提拨一般准备金510万港元。由于按揭贷款组合信贷质素良好,所以期内并无提拨特殊准备金。资本对资产比率维持在11.7%的高水平。

按揭证券

董事局已原则上批准按揭证券公司推出按揭证券试验计划。

根据拟议计划,按揭证券公司会向个别银行购买按揭贷款,然后把按揭贷款过户至一家专责发行公司。接着该专责发行公司会把按揭证券发行给原先批出按揭贷款的银行,而按揭证券公司会提供担保,保证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并会就此收取担保费。有关银行可选择持有按揭证券作为其本身的投资组合,或把证券转售予其他投资者。按揭证券的结构载于附件B的图表。

按揭证券公司主席曾荫权在评论公司近期的发展时说:「本人非常满意按揭证券公司的表现,公司的中期业绩亦令人感到鼓舞。同时,我很高兴见到按揭组合质素非常理想。」

按揭证券公司副主席任志刚说:「我们将会推出的按揭证券产品对银行和按揭证券公司均有利。对银行来说,按揭证券公司会担保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可大大减低按揭贷款的信贷风险,以及提拨准备金的需要。由于按揭证券公司是一家公营机构,所以按揭证券公司的担保涉及的风险亦可使银行得以节省资本费用。对按揭证券公司来说,这项产品能为公司开拓一项新业务。按揭证券公司亦可从这项结构比较简单的产品取得宝贵经验,有助日后推出结构更为复杂的按揭证券产品。」

 

发稿: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

日期:1999年7月21日

附件


日期:2024/03/13点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