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对官立学校职员安排宣誓效忠

2020122日 来源:《环球时报》


香港自从实施国安法以来,特区政府就一直在研究哪些公职人员须依照国安法的要求,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

121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透露尚未决定有多少公职人员需要宣誓,要先界定公职人员的定义是否包括所有政府资助机构或行使公权力的机构等;至于所有学校教师是否也要宣誓,她表示尚未决定,但官立学校职员是公务员,对于他们已经有宣誓安排。林郑说,香港国安法下公职人员的宣誓要求,比《基本法》第104条要求官员和立法会议员等指定人员宣誓相比,涵盖范围更加广阔,但有理由及有需要确保政府能维护国家安全。

同一天,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出席一个节目时表示,公务员团队有责任效忠和支持特区政府、拥护《基本法》及落实“一国两制”,签署声明或宣誓是具体表明及确认公务员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公务员拒绝签署,会令人怀疑其是否不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将会影响升迁。他说,公务员与一般市民一样享有言论自由,但不能违法,在参与政策制定时需要将个人意见放下,对政策或其他事件提出意见时要顾及表达方式及程度,避免惹人质疑。聂德权还表示,公务员一旦违反有关誓言,要视言行是否违法进行处理,如果违反香港国安法,可能要终止其职务;但如果是一般违规行为,政府将会按现有纪律惩处机制处理,严重者可能被革职。

香港公务员指特区政府常规雇用关系职员,分布在各个政府部门,他们的服务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公共工程和设施、清洁和公众卫生、教育、消防、警务等。截至今年630日,特区政府雇用的公务员约有 17.73万人(不包括法官及司法人员、廉政公署人员和香港驻外地经济贸易办事处在当地聘请的人员),占香港劳动人口的4.6%,其中约1400人属首长级人员。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香港居民就任公职时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一直以来,行政长官、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履职时需要宣誓。最新施政报告提出,政府将在年内提交《宣誓及声明条例》的修订草案,预计将明确“公职人员”的法律定义及其相关要求。有评论认为,区议员也应当在“公职人员”的覆盖范围内,必须进行宣誓。

目前,香港区议会是在去年黑暴肆虐的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他们是否也属于公务员范围内,目前也处于争议阶段。深水埗区议员李文浩日前在区议会会议期间,公然抛出“在国际社会间,‘中国人’三个字等同于过街老鼠”等辱国言论。“青研香港”召集人陈志豪称,李文浩作为公职人员,在区议会会议中发表侮辱国家民族的言论,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他们已分别向廉政公署及警方举报,要求特区政府DQ(取消资格)李文浩。有港媒称,一些所谓的区议员既存在损公肥私、账目不清的经济问题,更有鼓吹“港独”的分裂行径,这种乱象不应该持续下去,完善区议员宣誓就任制度可以拨乱反正,让区议会重回正轨。【环球时报记者 杨伟民】



日期:2020/12/02点击: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