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住宅按揭统计调查结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新的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结果显示,1999年10月份新借出按揭贷款继续减少。

10月份新借出贷款总额由9月份89亿元减少至81亿元,减幅为8.3%(9月份录得8.7%的跌幅)。新贷款平均金额由9月份的144万元,减少至10月份的137万元。

10月份新批出贷款总额增加1.2%至97亿元(9月份为96亿元)。再融资贷款继续增加,占新批出贷款40.2%(9月份为35.6%)。10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贷款由9月份的72亿元微跌至71.7亿元,减幅为0.5%。

在10月份新批出的按揭贷款中,平均按揭比率跌至57.1%(9月份为58.0%),贷款平均合约期为200个月(9月份为204个月)。新批出贷款中99.3%涉及业主自用物业的借贷。

按揭贷款息率方面,新批出贷款中有89.3%以最优惠利率批出(9月份为90.4%)。然而,以整段按揭期内息率均低于最优惠贷款利率的条款批出的贷款占新批出贷款的1.9%(9月份为1.1%)。

10月份未偿还按揭贷款增加0.13%,9月份的增幅为0.04%。截至10月底,过去3个月的按年计算未偿还贷款增长率由9月份的1.4%,下跌至负0.2%。过去12个月的平均增长率由9月份录得的6.6%,下跌至6.2%。

10月份的按揭贷款拖欠比率(过期3个月以上的按揭贷款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上升至1.16%(9月份比率为1.12%)。

金管局副总裁简达恒表示:「由于宏观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所以按揭贷款拖欠比率上升也不致叫人过于担忧。不过,这个现象却提醒银行在竞逐有限的新业务机会时,不应放宽借贷标 准。10月份再融资贷款的比例进一步上升,反映银行之间的竞争继续扩展至再融资贷款的范畴。金管局已于1999年10月29日去信认可机构,提醒它们要仔细检讨有关这类贷款的策略。」

10月份用以购买中国内地物业的贷款总额由9月份的1.04亿元,下跌至3,100万元。未偿还贷款总额下跌1.1%,至65.7亿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

1999年11月29日

附件

附件说明

  1.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本统计调查并不包括借予公司客户的按揭贷款。

  2. 新借出贷款总额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按揭贷款。

  3. 新批出贷款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4. 如果按揭贷款的分期还款额已过期超过三个月,到了统计调查报告期结束时仍未偿还,该笔贷款便被列为「过期贷款」。拖欠比率指过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加权平均比率。

  5. 第二按揭计划指除了银行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银行批出贷款的部分。

  6. 平均按揭比率贷款平均合约期与业主自用物业有关贷款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银行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日期:2024/03/13点击:10